近期,博客上也不太平。。

一连窜的事情将本就不平静的江湖又翻了个底朝天。。

首先,徐静蕾的博客引发关于在博客上投广告,收入应该属于博客本人还是博客服务商(BSP)的大讨论。

接着,开始了国内首例“博客告博客”案。

跟着,风闻,多家博客网站准备征集业界专家及广大网民意见,共同起草个《博客公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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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以为,在博客上的广告应该算她本人的,至少她在你那里待着。为SINA带来了那么多的流量与眼球,像BS新浪名人博客的我也被徐MM引得经常也过去窜窜水,更别说众多的徐MM的铁杆FANS们了。这不是你新浪的收入吗?这会,人家想收点小钱你就叽叽歪歪的,新浪真是不大度。别把人家惹急了,另找个地方挪挪窝,多少下家等着呢。

至于“博客告博客”,套用一句名言:出来混迟早要还的。以前流传着这么一句话:在网上,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。现如今已是:在网上,别以为人家不知道你是条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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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 2 条评论

  1. 小陈故事 小陈故事

    “狗狗”的广告不好吃呀,收益是有,但并没有像大家吹得那么神乎,如我等散兵游勇一般是赚不到嘀。
    那点小广告飞起就忍到吧,忍啊忍,就习惯了。

  2. 玩猪 玩猪

    我最讨厌自己那个博的地方除了速度慢就是有广告贴在上面飞起,看起黑烦!主要是我搞不来“狗狗”的广告,要不然我也整起找俩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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